第27章 条件-《演唱会被天后告白,我重生了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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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7章    条件
    江澜和季舒云还以为方然会跟她们讨价还价一番,可没想到就这样同意了。
    两首歌的版权,涉及上百万的谈判,前后不到两分钟的时间。
    就这样结束了?
    感觉就像是去菜市场买菜一样。
    有点太儿戏了。
    作为被动的一方,在来之前,她们就已经做好了被拿捏的准备。
    毕竟这两首歌江澜是一定要拿下的。
    “确定?”
    方然看起来到底还是太年轻了,而且这么爽快,反倒让季舒云有点吃不准了。
    “确定!”
    方然点了点头,然后在江澜和季舒云惊疑的目光中说道:“不过我们有一个条件。”
    果然!
    听到方然提出条件的时候,江澜和季舒云非但没有半点意外,反而有种理所应当的感觉。
    就知道不可能这么顺利。
    这在她们的预料之中。
    好歌难求,要不然中午在接到电话之后,她们也不会迫不及待地赶过来了。
    “价格还是一百万,也可以让你们买断,不过我们要同时拥有作品的永久使用权。”
    “这……”
    方然提出的这个要求,一下子就让季舒云为难了。
    本来以为方然是想要找一些理由抬高价格,可没想到提出的条件是这个。
    还不如提价呢!
    涉及到版权的使用,这所谓的买断其实已经有点名不副实了。
    “我能问一下为什么吗?”
    江澜有些奇怪。
    既然是买断了版权,那么歌曲后续收益应该跟方然他们彻底没关系了,为什么要执着于一个使用权?
    毕竟对方既不是音乐公司,也不是什么歌手艺人,这个使用权对他们好像也没什么用。
    “这是家里的那位要求的,毕竟自己写的歌,总不能以后想唱的话,还要给你们公司交授权费吧?”虽然是自己的想法,但方然却借着根本不存在的‘长辈’说出来。
    尽管方然并没有出道当歌手的想法,但难免哪天一时兴起想要涉足娱乐圈,所以提前给自己留个后手。
    听了方然的话,江澜和季舒云有些释然。
    既然是那位盛华先生提出的要求,那倒也不是不能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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